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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新苑一批商業資產招租
2025-12-16
項目名稱:東安新苑一批商業資產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5914(914)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公告附件招租標的清單
信息披露日期:2025-12-16 至 2025-12-22
| 標的情況簡介:該項目位于貴陽市云巖區新添大道與大營盤交叉口云巖區G(11)42號地塊棚戶區改造項目,本次招租分為12個標的,每個標的單獨招租(詳見公告附件招租標的清單)。 |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是 ■ 否 | ||||
| 備注 |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狀出租。現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6.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請之前,應前往標的現場進行實地踏勘,以全面了解標的的實物現狀、有關信息及相關政策規定,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表》以確認對標的應了解狀況已清楚。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即表示其已對標的進行了現場踏勘,對相關情況有充分了解,應自行承擔相關的后果和責任。 7.本項目采用長期掛牌的方式,特委托我所通過公開掛牌招租征集意向承租方。在連續五個工作日的掛牌期限結束后,將進行長期掛牌。 8.在長期掛牌期間,一旦有標的征集到成功報名的意向承租方,且當日17:00前僅征集到一個意向承租方時,將由我所負責組織雙方,依據掛牌條件直接簽訂合同。若當日17:00前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達到兩個或兩個以上,則將采用網絡競價的方式選定合作方,并安排相應的交易流程。 9.長期掛牌截止時間為該項目首次進場之日起一年內。 |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 資格條件 | 無 |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 用途限制 |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行業 |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2-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免租期一個月,租期:2-5年(租期具體以《現場踏勘確認表》和《租賃合同》為準) | |||
| 租金掛牌價 | 詳見公告附件招租標的清單 | 遞增率:每兩年遞增5% |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采取先收取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形式,按季度支付 | ||||
| 租賃押金 | 一個季度 | |||||
| 交易保證金 | 詳見公告附件招租標的清單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未另行支付交易服務費用的,本所將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6、《現場踏勘確認書》。(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提交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 |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應收取資產租賃代理服務費及公開遴選服務費的50%,向拒簽方收取交易服務費用。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權收取全額資產租賃代理服務費及公開遴選服務費,受損一方可通過司法程序向違約方進行追償。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長期掛牌征集意向方。 |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承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 項目聯系人: 郭經理、耿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