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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貴銀觀山教育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19.998%份額轉讓
2025-11-13
項目名稱:貴州貴銀觀山教育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19.998%份額轉讓
項目編號:GP-D-CQ-2025288(38)
國資監測編號: G32025GZ1000038
轉讓底價: 20024.5萬元
信息披露日期:2025-11-13 至 2025-12-10
| 項目名稱: | 貴州貴銀觀山教育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19.998%份額轉讓 | ||
| 項目編號: | 2025111202929 | 監測編號: | G32025GZ1000038 |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5-11-13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12-10 |
| 公告周期: | 20個工作日 | 發布媒體名稱: | 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云網站 |
| 標的所在地: | 貴州省貴陽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金融業資本市場服務 |
| 一、轉讓方簡況 |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貴陽觀山湖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 注冊地(地址): | 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林城路與長嶺路西北角貴陽國際金融中心一期商務區10號樓 | ||
| 法定代表人: | 歐陽欣 | ||
| 注冊資本: |
500000.0000
萬元
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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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或國有全資公司(企業) |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520115596352591G | ||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
| 內部決策情況: | 其他類型2025年建投公司籌備組第30次會議紀要 | ||
| 產權轉讓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區縣級財政部門或金融辦監管 | |
| 批準單位名稱 | 貴陽市觀山湖區財政局 |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貴州貴銀觀山教育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 | ||||||||||||
| 注冊地(地址): | 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林城路與長嶺路西北角貴陽國際金融中心一期商務區10號樓2-27層 | |||||||||||||
| 法定代表人: | 北京云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中尚雕) | |||||||||||||
| 成立時間: | 2017-09-29 | |||||||||||||
| 注冊資本: |
100010.0000
萬元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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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 企業類型: | 有限合伙企業 |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520115MA6EB9FY9W | |||||||||||||
| 經營范圍: |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一般項目: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創業投資(限投資未上市企業)。(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 |||||||||||||
| 職工人數: | 0 |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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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財務指標 | 以下數據出自審計報告 | |||
| 2024 | 營業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
| 資產總計(萬元) | 負債總計(萬元)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
| 審計機構: | ||||
| 審計基準日: | ||||
| 以下數據出自最近一期企業財務報表 |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
| 2025-09-30 | 1687.631027 | 1666.550818 | 1666.550818 |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萬元) | 負債總計(萬元)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
| 月報 | 101881.483457 | 1748.964360 | 100132.519097 |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貴州慶捷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 |
| 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貴陽市觀山湖區財政局 |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25-11-12 | ||
| 評估基準日 | 2025-09-30 | ||
| 項目 | 賬面價值(萬元) | 評估價值(萬元) | |
| 流動資產 | 1881.480000 | 1881.480000 | |
| 非流動資產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 資產總計 | 101881.480000 | 101881.480000 | |
| 負債總計 | 1748.960000 | 1748.960000 | |
| 凈資產 | 100132.520000 | 100132.520000 |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萬元) | 20024.500000 | ||
| 轉讓標的單價評估值(萬元) |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事項: | 1.本次份額轉讓不涉及職工安置; 2.根據《資產評估報告》第一點長期股權投資評估情況說明:“根據貴銀觀山教育提供的相關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會議決議、合伙人協議、對外投資單位股東會會議紀要等資料,長期股權投資系貴銀觀山教育2017年12月以增資擴股的形式向貴陽觀山湖投資(集團)教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教投公司”)投資100000萬元,其中27000萬元計入公司注冊資本,73000萬元計入公司資本公積金,貴銀觀山教育于2017年9月30日分兩筆將投資款100000萬元撥至教投公司。2025年因教投公司被貴陽觀山湖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投公司”)吸收合并,雙方簽訂合并協議。同時,貴銀觀山教育與貴陽觀山湖投資發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貴銀觀山教育以教投公司經審計的股權價值(經審計的凈資產金額的 35.0649%)作為對價,置換建投公司0.3654%的股權。但該合并基準日《貴陽觀山湖投資(集團)教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鵬盛(貴)專審字【2025】00093 號)中描述:“5.2.10.2實收資本清查調減 270,000,000.00元,系教投公司2017年9月26#憑證收到貴州貴銀觀山教育產業投資基金貳號資金根據相關投資協議內容,股權實質為債權,調整調減實收資本270,000,000.00元。5.2.11.2資本公積清查調減情況:(1)教投公司2017年9月26#憑證收到貴州貴銀觀山教育產業投資基1金貳號資金,根據相關投資協議內容,股權實質為債權,調整調減資本公積 730,000,000.00 元。5.2.8.2 長期應付款清查調增 1,000,000,000.00元,系教授公司2017年9月26#憑證收到貴州貴銀觀山教育產業投資基金貳號資金,根據相關投資協議內容,股權實質為債權,調整調增長期應付款1,000,000,000.00元。”合并基準日審計凈資產金額未將貴銀觀山教育100000萬元認定為股權,因此雙方簽訂的以教投公司經審計的股權價值(經審計的凈資產金額的35.0649%)作為對價置換建投公司 0.3654%股權的合并協議和股權轉讓協議存在法律瑕。根據貴州貴銀觀山教育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貴陽觀山湖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的《情況說明》:“因貴州貴銀觀山教育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所投資的項目公司貴陽觀山湖投資(集團)教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被貴陽觀山湖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貴陽觀山湖投資(集團)教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債權、債務將由合并后的公司貴陽觀山湖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繼。根據鵬盛(貴)專審字【2025】00093號《貴陽觀山湖投資(集團)教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和債權債務轉移清單,合并基準日時貴州貴銀觀山教育駔罔≧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對貴陽觀山湖投資(集團)教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10億元的投資系貴陽觀山湖投資(集團)教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債務(長期應付款),合并后由貴陽觀山湖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繼。”同時根據《貴州貴銀觀山教育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黔舜專審字【2025】第180號):“長期股權投資根據上述情況說明、合伙協議及財務資料及《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認為該筆投資不符合股權投資的定義,而是一項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債務工具投資。貴銀觀山教育中心未提供借款期間每季度收取款項所對應的本金、利息及未來預計對該筆債權的可回收金額,本次審計未對該項經濟業務列報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減值情況、賬面余額掛賬的準確性進行調整。”因此,本次評估將上述股權投資按照債權進行評估,具體分析債權形成過程及原因、債權人資金、信用、經營管理現狀等,確定評估風險損失,以投資款項減去評估風險損失后的金額確定評估值。壞賬準備評估為零。” 3.根據《資產評估報告》第十一點第七項第1條:“基準日銀行存款賬面余額為925,945.68元,經核對基準日11080120210000665賬戶對賬單,對賬單余額為925,945.68元,與賬面價值相符,但對賬單可用資金顯示為766,387.77元,差異為資金監管賬戶的受限額度,我們提示報告使用者存在資產受限的情形。” 4.本股權轉讓掛牌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披露的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股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5.標的的其他情況詳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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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轉讓是否涉及抵押、擔保、查封: | 否 |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是 | ||||||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 | ||||||
| 管理層是否有收購意向: | 否 | ||||||
| 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 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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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險提示: | 本項目信息披露期間,轉讓方會對意向受讓方實施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意向受讓方需詳細閱讀有關《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及股權轉讓方案等有關備查資料。意向受讓方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交受讓登記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完全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以現狀受讓標的。 |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受讓申請且交納保證金就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產權交易機構將暫扣受讓方或競買人的保證金。(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即在轉讓底價基礎上進行自主報價:a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b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c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項目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終受讓方:a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b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c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d競買人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e在競價中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3)違反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2、在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3、受讓方在收到交易所發出的《交易結果通知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應當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收費標準》支付交易服務費,未按時支付交易服務費的,交易所將從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扣除相應交易服務費。剩余保證金將轉為受讓方的部分交易價款,但轉讓方與受讓方在《產權交易合同》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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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價款支付時間: | 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生效之日起的 5 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一次性打入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 ||||||
| 交易條件: | 無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 無 |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 保證金交納賬號: | 2182010001201100013925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貴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納金額: | 4000.0000萬元 | ||||||
| 交納時間: | 通過資格確認的意向受讓方在收到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書面通知之次日起__3__個工作日內交納。 | ||||||
| 交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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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金交納事項: | 意向受讓方應在意向受讓資格獲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按標的轉讓公告的約定金額交納保證金至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轉讓底價受讓交易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受讓方經競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 | ||||||
| 保證金返還: | 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最終受讓方的,所交納保證金自書面審核確認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 | ||||||
|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 信息公告期: | 20個工作日 | ||||||
| 信息公告期滿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A.不變更信息公告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掛牌期滿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自主報價 | ||||||
| 信息公告期滿后若征集到兩個或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網絡競價 | ||||||
| 五、轉讓方承諾 | |||||||
| 本轉讓方現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擬將我方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內容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的產權轉讓信息并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做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的相關信息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確認表》及附件資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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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意向受讓方享有權力及應負義務 | |||||||
|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股權轉讓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轉讓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轉讓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受讓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產權轉讓標的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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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附注: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交退有關須知 | |||||||
| 1.出現下列情形意向受讓方可申請退還保證金: (1)經轉讓方實質性審查,意向受讓方未達到求購方條件; (2)意向受讓方參加競價未能成功; (3)國資監管部門認為其他應退還保證金的行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讓方按規定繳納保證金后,不得隨意要求退還保證金。 2.當出現下列情形時,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為限,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對保證金做出暫扣的決定: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按照項目信息披露內容參與后續交易的; (3)進入網絡競價程序后,無競買人進行報價,導致本次網絡競價無效的; (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 (5)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 (6)其他無故不配合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 (7)信息披露內容約定暫扣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讓方通過獲取轉讓方或標的企業的商業秘密,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9)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 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轉讓方、交易所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有過錯的意向受讓方進行追償。 3.交易所作出暫扣交易保證金決定,該交易保證金由交易所暫行保管。交易雙方對退還交易保證金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置;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委申請仲裁。 4.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是向仲裁委申請仲裁后,須將有關部門的受理意見以書面報至交易所,交易所將繼續保管該保證金,待委托方憑司法機構作出的生效裁決向交易所申請協助執行裁決要求支付補償金時,交易所將按照有效判決或裁定執行。 在交易過程中,如出現以上情況,交易所將遵照本須知進行辦理。上述條款將在意向受讓方進行求購登記時予以書面告知。本所不對退還保證金的結果做出任何保證和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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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 | |||||||
| 八、交易所聯系信息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楊政坤、張經理、雷經理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851-86790766、0851-84702903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貴陽市觀山湖區畢節路58號聯合廣場A座 | 交易機構網址: | http://www.sus316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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